要想告別約架衝動,外部約束外,還要靠“內部約架”
  7月23日,兩位“足球記者”——據後來查證其中一位只是個草根大V,一位在沈陽,一位在南京,由於看足球意見不同引發對罵,進而微博約架到濟南,引起網友圍觀。
  約架還要選個中間城市,可能是以示公平。豈不知,除了少數看熱鬧者以外,大多濟南人並不歡迎,不想讓這座城市添了暴戾之氣。
  而當天上午,濟南公安發了條勸架微博:“濟南以泉水而聞名,泉寓意著寧靜、安詳和甜美……我們不希望更不歡迎任何人打破這種寧靜!”
  末了軟中有硬:“無論是誰,在濟南涉及違法犯罪的,一視同仁,絕不姑息!”
  由於公安及時出手,架沒打起來。其中一個乾脆沒來,讓一些人失望了。這就好像兩個街頭青年起了口角,約好“明天河邊打架,誰不去誰是孬種”。第二天都沒露面,閃了一圈看客。
  “約架”一詞,不知起於何時。上網一查,才知“一般情況下,約架的雙方都是有一定知識背景的人”。可見,約架還有門檻,沒文化的人只能叫打架,再低端些估計只能叫掐架了。既有“知識背景”,通過舌戰辯個輸贏、論個高低,未嘗不可,又何必像街頭混混那樣大打出手斯文掃地呢?約架者別忘了,好歹咱也是個文明人兒呢。
  文明的演化和進步,是對野蠻和暴力的控制、征服。拳擊台、足球場,都是基於規則之下人類暴力傾向的釋放和轉移。只是,臺上分輸贏有獎金,約架的卻是雙輸,丟人現眼。當打架成為“秀”,也就變了形、變了味。平時的粉絲成了推波助瀾的看客,起哄的,看熱鬧的,唯恐打不起來的,到頭來分不清自己是在圍觀還是成了玩物。而這種事情對社會秩序和文明底線的壞影響,不言而喻。
  要想告別約架衝動,外部約束外,還要靠“內部約架”,要戰勝那個衝動、粗鄙的自我。在感情與理性之間,在進退得失之間,自我與本我、小我與大我,不知打鬥交鋒了多少遍,才有人的成熟和睿智。“人不是生來要給打敗的”,“我要扼住命運的咽喉”,“你盡可以把他消滅掉,可就是打不敗他”……找人約架,不如先與自己約架。該抗爭的領域才值得抗爭,至於雞蟲之爭,何妨一笑了之。  (原標題:與人約架,不如與己“約架”(民生觀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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